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政协社会法制教育文卫委员会于2007年7月24日至30日先后到特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对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开展的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施行以来,特区人民政府及其区属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区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一)建立机构,制定各项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特区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六枝特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我区普法的重要内容。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知识问答》发放广大群众,各乡镇广泛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播稿,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64场,发放资料260000份。二是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校园为阵地,把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06年以来,共开展法制课475课时,举办法制讲座94次,举办法制书画展37次。
(三)司法保护方面工作
一是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他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二是在司法活动中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三是在司法活动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2000年以来,由于创建工作突出,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多次被评为省、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先进单位。
二、我区未成年人2005年至2007年7月以来违法犯罪情况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它不仅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而且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就我区而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12%以上,基本情况和特点如下:
(一)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
2005年,我区共抓获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41人(其中不满14岁的7人,14至15岁的16人,16至17岁的18人),占抓获涉案嫌疑人总数的13.5%;2006年共抓获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39人(其中不满14岁的5人,14至15岁的9人,16至17岁的25人),占抓获涉案嫌疑人总数的10.2%;2007年1月至7月共抓获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42人(其中不满14岁的4人,14至15岁的14人,16至17岁的24人),占抓获涉案嫌疑人总数的26.7%;
(二)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在2005至2007年7月期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554件,其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70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2.64%,与2000年至2004年相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从二年多的案件分析,2005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12.67%,2006年是11.74%,有所下降,但2007年仅7个月时间就增至14.45%,说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迅速。
(三)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表现为:侵财型犯罪
2005年至2007年7月,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04名,侵犯财产犯罪76人,占73.08%,故意伤害14人,占13.46%,强奸犯罪2人,占1.92%,其他犯罪12人,占11.54%。76人侵财犯罪中,抢劫46人,占60.53%,盗窃29人,占38.16%,抢夺1人,占1.31%。以上数据说明,我区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地表现为暴力性的侵财型犯罪。
(三)未成年人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学生、农民、辍学未成年人犯罪凸显。
犯罪的104名未成年人中,文盲1人,占0.96%,小学文化32人,占30.76%,初中文化70人,占67.32%,高中文化1人,占0.96%。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占99.04%,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犯罪人员身份来看,农民38人,占36.54%,辍学未成年人34人,占32.69%,学生31人,占29.81%,其他1人,占0.96%。
(四)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
2005年至2007年7月期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70件104人中,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数57人,占54.81%。说明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日益突出。14至16周岁年龄段,分辨是非能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情绪不够稳定,稍有外界的不良影响,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五)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共同犯罪甚至团伙犯罪增多。
近年来,我区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情况突出,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37人,其中共同犯罪案件12件21人,共同犯罪人数占犯罪总人数的56.76%;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37人,其中共同犯罪案件18件30人,共同犯罪人数达81.08%;2007年1-7月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31人,其中共同犯罪案件13件26人,共同犯罪人数占83.87%,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呈上升趋势。
案例(1)
2007年4月7日晚22时左右,被告人刘某(15岁)、伍某(15岁)、唐某(14岁)等人邀约后,窜到六枝特区街心花园一夜市摊棚子后面,使用胁迫手段,从被害人严某身上抢得3元钱后,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此案于6月5日起诉到法院,经查,伍某、唐某系六枝特区某中学学生,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人员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了走访调查,根据实情作了量刑处理。
案例(2)
2007年7月26日晚约23时,被告人陈某(21岁)、杨某(16岁)、吕某(16岁)、周某(15岁)、张某(14岁)、冯某(14岁)等六人酒后共谋外出找钱之事,于当晚窜到六枝特区广场路煤炭局路段,遇到张姓学生二人往云盘方向走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杨某、吕某、周某、张某、冯某将二人拦下,一阵拳打脚踢后并叫二张把钱拿出来,同时抢走一人身上的20元,另一人说没钱,于是六名犯罪嫌疑人便将两人挟持到审计局对面巷子内用皮带、砖头及木棒进行了一阵毒打,犯罪嫌疑人吕某从冯某手里抢过木棍狠狠地打了其中一张姓学生头部两下,张被打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7日凌晨1时死亡。在刑侦大队专案组和那克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三天四夜的时间,排查了城区20多家网吧,3000多名网吧QQ会员,侦察人员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最终把吕某、冯某、周某等人缉拿归案。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目前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从众性等新特点,而诱发犯罪的原因复杂。
二、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通过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分析,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主观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低,自控能力差,行为意识具有从众性。
1、从外部环境来说,当前一些网吧和网站暴力游戏泛滥,影视书刊上血腥场景充斥,青少年自制能力较差,一些学生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受暴力文化污染和社会不良习气侵蚀,暴力意识越来越强烈,暴力行为也越来越突出。火暴刺激的内容常常使未成年人淡化了显示和虚拟世界的界限,模糊了他们的道德认知,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一颗子弹只能枪毙一个人,而一本黄色的画报能击倒一批未成年人”这种说法并不夸张,确实有不少未成年人是受到黄毒的侵害而堕入犯罪泥潭的。
2、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期,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
(二)法律意识淡薄,学校对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上存在薄弱环节。如今学校、家庭和社会仍存在“重智轻德”现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抓知识教育,轻视抓思想道德教育。在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和心理辅导等方面做得不够,一些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尊长爱幼品德缺失,且心理防线脆弱,一点不如意便走极端,小争执常闹成大冲突,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另外,由于绝大多数学生是独生子女,父母和老师往往对他们的行为底线一再退让,这无疑更纵容了他们的暴力行为,助长了他们的为所欲为的行为。
(三)家庭的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
1、家庭教育简单粗暴或者过度溺爱,片面追求分数、排名,不重视思想品德的培养,当孩子心理承受力达到极限后,导致逃学和离家出走,失去家庭的关爱,极易走向犯罪。
2、单亲、再婚家庭对孩子的关爱不够,有的甚至放手不管。外出务工人员的孩子——留守儿童寄养在祖辈或亲戚家中,监护人也无力履行监护职责。这些因素导致问题家庭中的青少年完不成学业或未很好得到教育,过早辍学而流入社会。
三、 存在的问题
(一)特区虽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但只有编制,没有落实人员。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单位较多,各单位只是围绕业务抓工作,未保办又设在团委,难以协调和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有职责不清现象,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文化市场的整治亟待加强,特别是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很大,已成为一大社会热点问题。
(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剧增,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五)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得不够,一些地方存在死角死面。
(六)高中、职业学校等办学条件满足不了学生就学需求,导致不少15—16周岁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
四、 建议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应当引起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多管齐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此,我们建议:
(一)调整未保办的设置,并落实人员,使其确实能够代表政府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理清职责,齐抓共管。
(二)要净化社会环境,杜绝不良刺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好校园周边秩序的治理,下重手整治文化市场,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要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黑网吧、黑游戏机室,加强对有证的经营性网吧、游戏机室的监管,依法重处收留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长抓不懈。
(三)采取措施教育和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社区、村委会和学校都要关心和履行教育职责,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单亲和再婚家庭儿童能得到较好的教育和成长。家庭和学校应该共同努力,全面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使每个孩子都能受到相应的教育,从源头上杜绝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教育部门应努力争取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建、改建、扩建高中和职业学校,满足适龄少年就学需求,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多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清除网络流毒,净化文化氛围,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要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重视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活动中,有机地渗透法制道德教育,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构建互尊互爱的现代师生伦理关系,学校要重视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为防范暴力事件构筑心理屏障。司法部门、团委、学校等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定期送法进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对未成年人产生一定的威慑力,从而使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来源:特区政协社法委
发布:张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