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协发〔2008〕2号
政协六枝特区委员会关于同意刘远志同志辞去政协第七届六枝特区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第七届六枝特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08年3月7日协商决定:
同意刘远志同志辞去政协第七届六枝特区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六枝特区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政协 人事 辞职 决定
分送: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政协各委室;特区组织部、统战部。
抄送:刘远志同志。
政协六枝特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50份)